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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股权质押合同纠纷案件法律大数据分析与风险防控报告 更新日期: 2021-08-10 浏览:900


广东省股权质押合同纠纷案件法律大数据分析与风险防控报告

目 录

一、前言

二、广东省股权质押合同纠纷案件检索分析

三、广东省股权质押合同纠纷案件可视化数据分析

四、重点案例裁判观点采撷

五、基于公司及投资人的法律风险防控建议

六、基于质权人的法律风险防控建议

七、基于相关部门对股权质押争议预防和调处的建议

八、附录

九、结语

前 言

股权质押是上市公司大股东在经营过程中重要的融资工具之一,融资的规模一般都较大,在上市公司股价频频出现腰斩的情况下,大股东也会面临犹如杠杆一样的风险,因而,投资者对于股权质押的关注度也颇高。针对股权质押,此前我国已出台了《合同法》、《物权法》来加以保护(现在为《民法典》),如在缔约过错责任、代位权等方面都已经有了成熟的救济措施。但是,股权质押本身存在的特殊性质不容忽视,法律上仍存在较大的局限性,一些特殊情况没有针对性的保护,如质权人的权利或是出质人的义务上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在目前A股市场中有超过70%的企业存在股权质押,随着市场行情的波动,高比例股权质押的企业将面临平仓甚至爆仓的风险,给市场带来下行压力。因而,关注股权质押合同纠纷无论是对于法律从业者还是投资者而言,都会带来职业上的突破,尽可能避免处理该类纠纷时所带来的风险。

京师律师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Alpha数据库所公开的近五年广东省涉及股权质押合同纠纷案件的44份裁判文书进行分类、整理、对比分析。总结出广东省股权质押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基本状况及其原因,并详细分析诉讼背后的裁判思路以及应诉策略。最后,从法律从业者的角度,列明股权质押合同中投资人及质权人的权利义务的实现可能遭遇的风险并提出相对应的防控建议,最终形成本报告,为双方在纠纷发生前及发生后的应对提供借鉴和参考。

本报告以2021年7月30日24时为时间节点在中国裁判文书网、Alpha法律数据库以及北大法宝-司法案例数据库获得的上网裁判文书为统计数据来源,由于裁判文书的实时更新、上传滞后性等因素影响,致使各地法院实际审结案件数量与其上传公布案件数量不一致,故本报告对于数据分析的结果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异。

广东省股权质押合同纠纷案件检索分析

(一)检索条件

1.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Alpha法律数据库、北大法宝-司法案例数据库

2.地域范围:广东省

3.案件类型:民事-股权质押合同纠纷

4.文书类型: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其他文书

5.时间区间:2016年1月1日 - 2021年6月30日

6.关键词:股权质押合同纠纷、广东省

(二)检索结果

根据上述条件进行检索,从上述数据库中一共检索到裁判文书44份。其中:一审文书有22份,二审文书有21份,其他文书的有1份。以上数据于2021年7月30日从上述数据库获取。

广东省股权质押合同纠纷案件可视化数据分析

(一)案件审结年度变化趋势

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的案件在近五年的审结情况为:2016年有5件;2017年有2件;2018年有6件;2019年有13件;2020年有16件;2021年上半年有2件。

总体上看,广东省股权质押合同纠纷类案件数量非常少,尽管年均案件量在近五年逐年上升,但是基本上不超过20件。可见,股权质押合同纠纷在广东省并非常见的合同纠纷类型,该类案件的发生频次较低。

(二)行业分布情况分析

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中涉及股权质押合同纠纷的行业分布情况为:当事人涉及到金融业的的案件有8件,占比34.78%;当事人涉及房地产业的案件有7件,占比30.44%;当事人涉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有4件,占比17.39%;当事人涉及制造业的案件有3件,占比13.04%;当事人涉及住宿和餐饮业的案件有1件,占比为4.35%。

总体上来看,股权质押合同纠纷所牵涉到的行业较多且分布均匀,多个行业活动都有出现纠纷的可能性。

( 三)审理程序分析

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中:一审终审案件有22件,占比50%; 二审终审案件有21件,占比48%;其他程序案件有1件,占比约2%。

总体上看,在案件数量上,一审终审案件与二审终审案件基本持平,说明一审案件几乎都进入到了二审程序,反映出广东省股权质押合同纠纷案件的服判息诉率较低。实务中大部分案件在二审才得以解决。另外,样本中并无关于执行程序的案件,说明执行程序在股权质押合同纠纷中的适用率非常小。

(四)审理期限分析

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的案件审理期限分为五类:在30天内审结案件有3件,占比18.75%;在31-90天内审结案件有4件,占比25%;在91-180天内审结的案件有4件,占比25%;在181天-365天内审结案件的有3件,占比18.75%;在365天以上审结的案件有2件,占比12.5%。

总体上看,广东省股权质押合同纠纷的案件审理期限平均为155天。从数据的分析来看,各个时间段的案件数基本持平,可见该类案件的审理难度有大有小,并不是所有纠纷都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获得解决,部分案件可能存在疑难点需要在较长的时间审结。

(五)审理结果分析

1.一审裁判结果分析

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的一审裁判结果中:原告被驳回起诉的案件有3件,占13.64%;原告撤回起诉的案件有4件,占18.18%;原告诉求被全部或部分支持的案件有6件,占比27.27%;获得其他裁判结果的案件有7件,占比31.82%;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有2件,占比9.09%。

本报告选取的样本案件中,广东省股权质押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案件中,原告诉求的支持率适中。同时,小部分案件的原告选择撤回起诉或是不予受理,可见股权质押合同纠纷在实务中并非全是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的,可能存在调解等其他救济途径。

2.二审裁判结果分析

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的二审裁判结果中:法院维持原判的案件有15件,占71.43%;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有1件,占比4.76%;上诉人撤回上诉的案件有2件,占比9.52%;其他结果的案件有3件,占比14.29%。

总体上看,广东省股权质押合同纠纷案件的二审案件中,近八成的案件在二审裁判中维持原判,可见一审的裁判结果还是有价值的,部分当事人的上诉可能存在不合理上诉的情况。

(六)高频实体法适用分析

注:样本案件多于《民法典》出台前审结,故适用法规为现已废除的单行法

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引用次数最多,为6次,其余条款多为《合同法》与《担保法》内容,引用次数均不超过5次。

总体上看,广东省股权质押合同纠纷案件中被高频引用的实体法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这反映出股权质押合同纠纷所适用的法律较为单一,目前依靠已有的法律法规可以有效的解决基本的纠纷,但要注意的是,单一的法律依据带来的风险是部分认定较困难的问题所适用的法律存在适用不完全恰当的可能性。

编委会

主编

邵雷雷 京师总部创始合伙人、京师深圳主任

左胜高 京师总部投资合伙人、京师珠海管理负责人

副主编

秦 威 京师珠海联合创始人、京师珠海法律研究院院长

王岩飞 京师深圳联合创始⼈、京师深圳法律研究院院长

陈 修 京师深圳联合创始人、执行主任

执行主编

孙统彪 京师珠海执行主任、京师深圳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

编委成员

吴小潘 京师深圳法律研究院副院长

王华营 京师珠海执业律师

江炜格 香港中文大学中国商法硕士

刘乔妙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法学学士

戴紫仪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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