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章丨股权转让纠纷法律难点解析之股权转让的条件及股东优先购买权
2025-06-03
股权转让是现代公司制度的重要内容。股权转让是财产权流动的重要方式。股权自由转让原则是指股东有权自由转让其享有的股东权,该原则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公司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英国大法官格林在1942年的一个著名判例中指出“股东的正常权利之一就是自由地处理其财产,并向其选择的任何人转让之。”股权是一种财产性的权利,具有确定的经济价值,股权的流动性越强,其价值也就越高,股东实现股权财产性的方式正是通过股权转让;同时,行使财产权的重要方式即为处分该财产,但为保证公司的人合性,公司法对于股东退出实行宽进严出,首先股东不得抽回出资,其次符合法律规定程序的减资行为、公司解散或特定情形下的股权回购确实可以实现退出公司,但条件及程序苛刻,因此股权转让几乎成为股东退出公司经营的唯一通道。股权转让也是资本募集、优化资产配置的重要手段。在现代商业世界里,企业重组、融资、资本运作都离不开股权转让这一手段。除此之外,股权转让也能优化股权结构,提高治理效率,是企业的“金手指”。股权转让纠纷具有案件数量多、标的金额大、交易关系复杂、涉及法律制度广、呈现类型化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