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章丨债务加入的是与非
2025-09-22
某投资公司与某发展公司双方于2016年11月1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某投资公司受让某发展公司对目标公司的部分股权。但因股权转让事宜未经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协议无法履行。2018年7月2日,某投资公司与某发展公司、郭某三方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投资解除协议》,由某发展公司向某投资公司返还转让款。在上述股权转让的后期,郭某作为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长以个人的名义签订了《股权转让补充协议》《投资解除协议》,且另行出具了两份《承诺函》,对讼争款项予以确认并承诺还款。后,因某发展公司、郭某均未依约还款,某投资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某发展公司和郭某共同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