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章|一审判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套路贷”系列犯罪不成立
2025-05-22
2022年1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王峰律师接受委托,作为海南省陈某某等3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之第一被告陈某某辩护律师。该案案卷材料涉及 330 余册,律师会见陈某某大几十次,首次庭前会议、开庭时间推迟三次,庭审十余日。第一次开庭后两年八个月,检察院继续搜集涉黑案件相关材料,再次开庭,王峰律师在庭上仍坚决认为全案无罪。于2025 年 4 月 23 日,海南省一中院同意检察院撤销3名被告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指控;5 月7 日,海南省一中院作出海南省陈某某等2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全案不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套路贷”系列犯罪(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