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章丨微信群里遭批评 名誉维权是否行
2025-03-14
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吴大哥、案外人徐大姐系该小区业主。2020年12月11日,徐大姐在业主微信群内发了15秒的短视频,并在群内发表“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吴大哥也在微信群中接着发表“现在一点这个东西就这么多钱,到时电梯坏了,楼顶坏了等咋办,维修基金被物业套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了,业主找谁去!”“真要大修没钱就自生自灭了,太黑心了”“所以这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迫在眉睫”“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要求公示名单”等言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当时在该微信群内制止吴大哥并要求吴大哥道歉,吴大哥继续说了“凭什么跟你道歉”“我说的是事实”等语言。某物业公司认为吴大哥的言论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吴大哥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