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章丨离婚诉讼中抚养费给付期限的起算时间
2024-03-26
我国《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3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尽管法律明确规定了子女抚养费给付期限的截止时间,但并没有明确规定抚养费的起算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夫妻一方当事人履行抚养义务而另一方未履行抚养义务或者双方均未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在司法实践中,因案件的原告不同,抚养费给付期限的起算时间也不尽相同。基于此,本文通过笔者代理的一个离婚案例来回答离婚案件中抚养费给付期限的起算时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