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章 | 网约车运营公司与司机之法律关系探究
2024-08-06
随着产业数字经济转型力度的不断加强,依托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起来的劳动密集型平台经济如网约车、外卖、主播等成为现如今与我们联系最为密切的经济形态。该平台经济在既有法律框架下更多倾向于外部消费者或用户的权益维护,而其内部法律关系主要是网约车运营公司与网约车司机之间因介于民事合同关系与非典型劳动关系之间,约四百件注重事实判断的实务审判对其法律关系的不同界定及其依托的法律依据滞后性,成为学界的争议焦点和实务的次优选择。对该种新型劳动形态所表现出的非典型劳动关系是否能在新法出台之前正确解释和适用现有法律,同时紧随国家及世界其他国家试点和变革的制度方向,在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取得平衡,已经较为迫切。笔者以为,该种新型劳动关系应界定为雇佣关系,因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建议对劳务关系进行扩大解释,界定为劳务关系,这也符合实务中对“雇佣”类民事法律行为处理的一般范式,有助于打破实务处理该类纠纷时囿于民事合同与传统劳动关系的二元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