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章丨居住权入典,事关您的住房!涉及买房、卖房、租房、养老……
2025-01-13
2006年,李先生与许女士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14年1月,患病的许女士立下遗嘱,表示自己过世后,将她和李先生住的房屋赠与其弟许先生,但李先生再婚之前仍可居住其中。2016年初,许女士病逝后,许先生与李先生为许女士的该遗产对簿公堂。经查,这套房屋为许女士婚前财产。2016年11月,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判决该房屋归许先生所有,李先生拥有该套房屋的居住使用权。法院判决后,李先生一直居住在该套房屋内,许先生未曾打扰。2021年初,李先生发现自己住的这套房子被妻弟许先生挂在某网络平台出售,担心房子被卖了以后影响自己继续居住,他连忙拿着《判决书》来到洪山区法院执行局,申请居住权强制执行。法院于2月26日作出执行裁定,将该房屋的居住权登记在李先生名下。据悉,这是《民法典》颁布实施后,武汉首例居住权执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