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健康体重管理门诊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文 号:国卫办医政函〔2025〕113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5年03月25日
生效日期:2025年03月25日
内容摘要:
鼓励有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儿童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少数民族医医院,下同)设置健康体重管理门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属(管)、省(区、市)属综合医院、儿童医院、中医医院要在2025年6月底前基本实现健康体重管理门诊设置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