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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使用的指导意见 更新日期: 2026-09-08 浏览:0

关于规范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使用的指导意见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卫办食品发〔2026〕11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6年8月6日

施行日期2026年8月6日

内容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对于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的治疗、康复及机体功能维持等方面起着重要的营养支持作用。为规范医疗机构特医食品使用,更好保障特医食品适用人群的营养需求和食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适用原则

二、建立健全特医食品使用管理机制

三、完善特医食品院内管理制度

四、规范特医食品院内使用环节

关于规范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使用的指导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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