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专项体检工作的通知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文 号:国卫办医政函〔2025〕142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5年04月08日
生效日期:2025年04月08日
内容摘要:
按照《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卫医政发〔2009〕77号),专项体检是指医疗机构受相关部门委托,承担的职业健康体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入学、入伍、结婚登记体检等体检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专项体检工作,提高体检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