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
文 号:国卫药政发〔2026〕20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6年8月19日
施行日期:2026年8月19日
内容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核心政策,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药品管理法》以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等规定,2026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已正式发布。为更好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9〕1号)等政策要求,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工作,促进基本药物公平可及、合理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调整医疗卫生机构用药供应目录
二、完善基本药物优先使用机制
三、深化药品使用监测和评价管理
四、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政策培训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