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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26-09-08 浏览:0

关于做好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

   :国卫药政发〔2026〕20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6年8月19日

施行日期2026年8月19日

内容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核心政策,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药品管理法》以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等规定,2026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已正式发布。为更好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9〕1号)等政策要求,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工作,促进基本药物公平可及、合理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调整医疗卫生机构用药供应目录

二、完善基本药物优先使用机制

三、深化药品使用监测和评价管理

四、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政策培训宣传

关于做好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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