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文 号:国中医药人教函〔2026〕22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6年02月11日
施行日期:2026年02月11日
内容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直属各单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规范中医药继续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根据《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