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民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
文 号:国卫规划发〔2026〕5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6年02月27日
施行日期:2026年02月27日
内容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公安厅(局)、民政厅(局)、中医药局、疾控局,委(部、局)机关有关司局、有关直属和联系单位: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信息登记是明确居民死亡水平、死亡原因及变化规律,加强人口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评价居民健康水平、优化卫生资源和殡葬设施配置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卫生健康、公安、民政等部门居民死亡信息登记协作,规范业务流程,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推动落实“身后一件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加强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信息登记和电子证照管理工作的通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