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文 号:全爱卫发〔2026〕1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6年2月9日
施行日期:2026年2月9日
内容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和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经党中央批准,由全国爱卫会组织开展全国健康城镇创建项目。为做好全国健康城镇创建管理工作,全国爱卫会研究制定了《全国健康城镇管理办法》《全国健康城市和全国健康县评审标准》《全国健康乡镇评审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创建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全国健康城镇管理办法和评审标准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