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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文章丨医疗服务合同纠纷VS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更新日期: 2025-03-28 浏览:0

本文作者:车秋峰律师

同样是因医疗美容失败起诉机构,为何有的案件以‘退一赔三’结案,有的仅获赔修复费用?关键在于案由选择——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虽同属医疗领域争议,但法律逻辑与裁判规则截然不同。

近年来,医美、诊疗纠纷激增,但当事人常因混淆两类案由导致举证偏差、赔偿落空。例如,某患者因隆鼻感染起诉机构,主张侵权赔偿却因无法证明医疗过错败诉;而另一案件中,消费者以机构虚假宣传违反合同为由,成功获三倍赔偿。二者核心差异何在?律师如何精准选择案由,为当事人争取最优解?

本文从请求权基础、举证规则、赔偿范围等维度切入,解析两类纠纷的本质区别,为法律实务提供清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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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法律关系不同

1.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属于《民法典》合同编调整的合同法律关系,以医患双方签订的医疗服务合同为基础。核心争议是医疗机构是否履行合同义务(如承诺的治疗效果、服务质量,或未按约定使用指定药品、材料等)。

2.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属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调整的侵权法律关系,因医疗行为侵害患者人身权益引发。核心争议是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违反诊疗规范)及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如手术操作失误导致患者伤残;误诊延误治疗致病情恶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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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构成要件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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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及司法实践差异

1.法律依据

✱合同纠纷:主要依据《民法典》合同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若涉及欺诈);

应重点审查合同条款效力(如“概不负责”格式条款可能无效)。

✱侵权纠纷:主要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需参照《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办法》进行专业鉴定。

2.典型案例对比

*合同纠纷胜诉案:某医美机构承诺使用进口填充剂却替换为国产产品,法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决医美机构“退一赔三”。

*侵权纠纷胜诉案:医院未履行术前风险告知义务致患者瘫痪,法院认定侵犯知情同意权,判决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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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实务建议

1. 案由选择策略

优先合同纠纷:若存在明确合同约定(如效果承诺、材料品牌),且证据充分,可主张违约责任,规避复杂的过错举证。

优先侵权纠纷:若患者遭受人身损害(如伤残、死亡),或医疗机构存在严重过错,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及更高金额赔偿。

2. 证据准备要点

合同纠纷:重点收集书面合同、宣传资料、沟通记录等,证明医疗机构承诺内容。

侵权纠纷:需完善病历资料封存、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必要时调取监控录像。

3. 特殊情形处理

责任竞合:患者可择一主张(《民法典》第186条),但需避免重复索赔。

惩罚性赔偿:若医疗机构欺诈(如虚构医生资质),可叠加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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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关注“契约是否被遵守”,后者关注“行为是否合法”。律师代理此类案件时,需根据证据充分性、赔偿诉求及法律风险,精准选择案由,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权益。

车秋峰 律师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美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团成员。执业以来,专注于美业法律业务,致力于为美容美发行业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确保企业在合规与风险防控中稳健发展。擅长根据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结合企业不同发展阶段,量身定制并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助力企业实现长期稳定发展。擅长通过谈判、诉讼等多种方式,高效解决公司运营中涉及的各类纠纷,为企业保驾护航。

业务专长:医疗美容服务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公司治理相关纠纷、合同审查及风险防控、公司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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