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展览合同纠纷案件法律大数据分析与风险防控报告
目 录
一、前言
二、广东省展览合同纠纷案件检索分析
三、广东省2016-2021年展览合同纠纷案件可视化数据分析
四、重点案例裁判观点采撷
五、基于主办方的法律风险防控建议
六、基于参展方的法律风险防控建议
七、基于有关部门广告合同纠纷的调处建议
八、附录
九、结语
前 言
堪称“中国第一展”的广交会坐落于广东广州,每年的春季和秋季都会在这里各举行一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这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层次最高、成交最多的出口商品交易盛会。它在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占举足轻重的地位。广东省作为对外贸易大省,广交会更是作为中国重要的贸易促进平台,它为“一带一路”贸易合作注入新的动力,有效畅通了与沿线国家经贸合作的渠道。
在华南地区,展览业的蓬勃发展为促进中国与沿线国家经贸合作与交流作出新的贡献,与此同时因展会而引发的各类法律纠纷也日益频繁。展览行业属于服务贸易领域,会展行业对知识产权的依赖性使得它不断处于纠纷的频发地带。除了知识产权纠纷以外,合同纠纷也是会展实践中较为频发的法律风险。由于展览与会议流程具有复杂性,各当事人会在不同的阶段缔结多份合同,包括安保合同、保洁合同、参展合同等等,以上多种无名合同都增加了司法机关对合同责任的认定难度。本书将会详细分析所涉及的展览合同的纠纷频发之处。
京师律师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Alpha数据库所公开的从2016年起至2021年上半年度广东省涉及展览合同纠纷案件的99份裁判文书进行分类、整理、对比分析。总结出广东省展览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基本状况及其原因,并详细分析诉讼背后的裁判思路以及应诉策略。最后站在法律从业者的角度,准确把握展览合同性质,作出有利于避免因合同履行突然中断而导致经济损失的风险防控策略,最终形成本报告,为双方提供借鉴和参考。
本白皮以2021年6月16日24时为时间节点在中国裁判文书网、Alpha法律数据库以及北大法宝-司法案例数据库获得的上网裁判文书为统计数据来源,由于裁判文书的实时更新、上传滞后性等因素影响,致使各地法院实际审结案件数量与其上传公布案件数量不一致,故本书对于数据分析的结果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异。
广东省展览合同纠纷案件检索分析
(一)检索条件
1.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Alpha法律数据库、北大法宝
2.地域范围:广东省
3.案件类型:民事-展览合同纠纷案件
4.文书类型: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以及其他文书
5.时间区间:2016年1月1日—2021年6月16日24时
6.关键词:广东省、展览合同纠纷
(二)检索结果
根据上述条件进行检索,从上述数据库中,一共检索到裁判文书99份。其中,一审判决书70份,二审判决书13份,执行案件15件。以上数据于2021年6月16日从上述数据库获取。
广东省2016-2021年展览合同纠纷案件可视化数据分析
(一)案件审结年度变化趋势
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的案件审结情况为:2013年仅有2件,2014年有12件,2015年有8件,2016年有8件,2017年有12件,2018年有22件,2019年有21件,2020年有36件,2021年至今有2件。
总体上看,广东省展览合同纠纷类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除了在2015-2016年存在案件数回落的现象。在2019年以后,案件数量出现大幅增长,攀升到36件案件数的最高位。但总体而言,广东省展览合同纠纷类发生率并不高,年均案件数在12件左右,可以预测到,2021年展会合同纠纷类案件大体会保持在20件左右这个水平,也有很大概率会出现下滑。
(二)行业分布情况分析
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中涉及展览合同纠纷的行业分布情况为:广东省展览合同纠纷案件当中,当事人一方所属行业居于首位的是“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占比42.1%。其次是制造业,占比19.74%。批发和零售业业位居第三,占比15.79%。
总体上来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以及批发和零售业中发生展览合同纠纷的频率较高。这与中国外贸行业分布情况呈正相关,制造业、批发与零售行业、租赁与商业服务业占重要比例。
(三)标的额分析
通过对标的额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标的额为50万元以下的案件数量最多,有58件,50万元至100万元的案件有3件,100万元至500万元的案件有1件,1千万元至2千万元的案件有1件。
总体上来看,广东省展览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一般不高,92.06%的案件保持在50万元以下。但也存在一部分为高标的额案件。
(四)审理法院分析
在广东省,审结展览合同纠纷的案件较多的三个法院分别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下辖法院共审理案件42件,占比全省的案件总量的38.18%。其次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下辖法院共审理案件20件,占比全省的案件总量的20%。案件位居第三的是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下辖法院共审理案件12件,占比全省的案件总量的10.96%。
粤港澳大湾区是全国经济发展的前沿地区。作为对外贸易大省,广东是中国展览业的一贯引领者。因此相较于其他城市,在广州及深圳两地的展览业发展相对较高,尤其广交会作为中国重要的贸易促进平台,因此在广州地区发生展览合同纠纷的频率较高。
(五)审理程序分析
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中:涉及管辖案件仅有3件,占比1.71%;一审案件有83件,占比75.45%;二审终审案件15件,占比13.64%;审判监督案件有2件,占比 1.82%;其他案件有7件,占比6.36%。
总体上看,在案件数量上,一审审终审案件相对较多,为样本比例的百分之七十五,反映出在实务中广东省展览合同纠纷案件能在一审程序中得到解决,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较高。
(六)审理期限分析
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中在审理期限方面的情况为:法院审理案件期限在30天以内的案件有16件,占比25.4%;法院审理案件期限为31-90天的案件有25件,占比39.68%;法院审理案件期限为91-180天的案件有14件,占比22.22%;法院审理案件期限为181-365天的案件有6件,占比9.52%;法院审理案件期限为365天以上的案件有2件,占比3.18%。
通过对审理期限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的审理时间更多处在31-90天的区间内,平均时间为107天。这意味着该类案件的审理难度适中,各级法院审理的效率较高,多数纠纷能在3个月内的时间获得解决。
(七)审理结果分析
1.一审裁判结果分析
通过对一审裁判结果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撤回起诉的有27件,占比为38.57%;驳回起诉的案件有2件,占比2.86%;全部/部分支持的有29件,占比为41.33%;全部驳回的案件有2件,占比2.86%;其他的有10件,占比为14.28%。
本报告选取的样本案件中,广东省展览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案件中,原告诉求的支持率占比百分之四十以上。原告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的案件仅有2件,可见原告一审败诉率较低。同时,原告选择撤回起诉的案件数量也占据重要的比例。
2.二审裁判结果分析
通过对二审裁判结果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维持原判的有3件,占比为23.08%;改判的有4件,占比为30.77%;撤回上诉的有4件,占比为30.77%。
总体上看,广东省展览合同纠纷案件的二审案件样本数据较少,案件裁判结果分布较为均匀。在二审程序中得到改判的案件相对较多。
3.再审裁判结果分析
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中的再审裁判结果为: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仅仅有1件,该案的再审裁判结果为维持原判。
总体上看,广东省展览合同纠纷案件进入再审的情况并不常见,即便进入了再审,也未出现改判等情况。可见展览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难度并不高,审理法院认定事实一般较为准确。
4.执行程序结果分析
通过对执行裁判结果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终结执行的有4件,占比为26.67%;财产执行案件有3件,占比20%;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有2件,占比为13.33%;指定或提级执行的案件有1件,占比6.67%;其他执行裁判结果有1件,占比为6.66%。
通过对执行结果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广东省展览合同纠纷案件较少适用执行程序。终结执行、终结执行程序的案件占据重要比例。在实践中对于法院裁判结果的自主执行力并不高,往往需要申请执行后才得以督促当事人执行。
(八)高频实体法适用分析
补充说明:筛选的案件事实均发生于2020年以前,而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案件争议的法律事实发生于民法典施行前,故应适用当时的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引用最多,为29次;其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被引用次数为12条。同时,除了《合同法》外,《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也成为裁判展览合同纠纷案件的依据。总体上看,因广东省展览合同纠纷案件较少,在审理中过程中,《合同法》被高频引用。
这反映出展览合同作为典型的无名合同,对于因展览合同引起的纠纷仍需由上述的法律法规对其性质作出认定。该类纠纷案件在实践中虽存在一些难点,但所适用的实体法较为集中,依靠现有的法律法规可以有效的解决基本的纠纷。
编委会
主编
黄小瑜 珠海会展协会秘书长
邵雷雷 京师总部创始合伙人、京师深圳主任
左胜高 京师总部投资合伙人、京师珠海管理负责人
副主编
秦 威 京师珠海联合创始人
王岩飞 京师深圳联合创始、京师深圳法律研究院院长
陈 修 京师深圳联合创始人、执行主任
执行主编
孙统彪 京师珠海执行主任、京师深圳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
编委成员
吴小潘 京师深圳法律研究院副院长
王华营 京师珠海执业律师
江炜格 香港中文大学中国商法硕士
刘乔妙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法学学士
戴紫仪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