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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25-10-10 浏览:0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

 

 

尚未施行

发文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件属性地方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5年08月27日

施行日期2025年11月01日

 

内容摘要:

为规范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目录管理,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居民用药用械需求,保障用药用械安全,根据《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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