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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 | 京师珠海律师走进珠海市金鼎中学开展“抵制暴力欺凌,共建和谐校园”主题讲座 更新日期: 2025-09-16 浏览:0

为深入贯彻法治教育,切实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9月9日,珠海市金鼎中学聘请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沈继光律师担任法治副校长。沈继光主任参加珠海市金鼎中学“校家社”活动,并开展“抵制暴力欺凌,共建和谐校园”专题普法讲座。以专业力量推动校园法治教育常态化、欺凌防治机制精细化,进一步完善“校家社”协同护校体系,共同筑牢校园安全“法治防线”。

聘书

讲座中,沈继光主任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快速聚焦师生对校园欺凌问题的关注,围绕校园欺凌防治核心内容展开讲解:首先明确校园欺凌的定义与肢体、言语、社交、网络四大常见形式,结合课件案例清晰界定欺凌行为边界;其次通过数据与实例,剖析校园欺凌对受害者身心、学业及家庭的危害,解读《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未成年人欺凌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打破“年龄免责”认知误区。

讲座现场

针对校园欺凌预防与应对,沈继光主任提出“三不原则”:不做受害者(如不显露贵重物品、多发地结伴而行)、不做欺凌者(警示欺凌或涉寻衅滋事罪、抢劫罪)、不做冷眼旁观者(及时报告师长、力所能及提供帮助);并给出保持镇定警告、格挡自保脱离、第一时间报警或告知师长等具体应对方法,为学生提供实操性自我保护指引。

沈继光主任

互动交流环节,师生围绕校园欺凌防治相关实际问题踊跃提问。沈继光主任结合法律规定与校园管理实践,逐一耐心解答,进一步强化师生对校园欺凌防治的认知与实操能力。他强调,校园欺凌防治需师生、家庭、社会协同发力,每个人都应成为抵制欺凌的“参与者”而非“旁观者”。

此次公益讲座内容贴合校园实际,案例鲜活、法律解读清晰,有效提升了珠海市金鼎中学师生对校园欺凌的识别能力、应对技巧及法律意识,为构建平安、法治校园奠定坚实基础,助力营造“人人抵制欺凌、处处守护青春”的良好校园氛围。

未来,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发挥专业法律优势,链接多方资源,深入学校、社区等基层单位,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公益讲座,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推动法治理念在青少年群体中落地生根,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为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完善贡献京师力量。

律师简介

沈继光律师

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管委会主任、执业纪律委员会主任、商事争议解决法律事务部主任,广东省首批评定公司法专业律师,珠海优秀律师。珠海市政协委员,珠海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珠海市法治建设特邀监督员,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珠海市工商联(总商会)常委、常务理事,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仲裁员,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常务理事,中国农工民主党珠海市委员会委员,珠海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常务理事,珠海市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珠海市医药流通行业协会副会长,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员。

专业领域:商事争议解决及法律顾问业务领域

部分业绩:执业时间已达二十四年,作为执业律师,承办了大量的诉讼案件,案件范围涵盖了刑事、民事、商事、知识产权、行政、海事等所有类型的诉讼案件,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办案经验。近年来,专注于商事争议解决及法律顾问业务领域,对于办理民商事案件、建设工程及房地产案件尤为擅长。担任过政府部门和工商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为法律顾问单位提供了优质、高效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现担任若干家公司的法律顾问涉及电子制造、机械设备制造与租赁、高校后勤管理、学校、医院、房地产、酒店、装饰装修、节能工程、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保险代理、投资并购、超微线材生产、餐饮、商业管理等领域。

在执业期间,以律师行业公认的勒勉尽责原则办理当事人所委托的法律事务,在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时,积极为法律顾问单位排除风险、保驾护航,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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