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文 号:国卫办医发〔2020〕11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0年08月21日
生效日期:2020年08月21日
内容摘要:
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直接服务于患者,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就医感受。为夯实临床护理质量,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于2020年8月21日发布。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