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笔者用两组对比数据开启话题:
1、十年前我国知识产权案件平均判赔仅为美国的8%;
2、2024年"蜜胺"案创下6.58亿判赔纪录。
这种跨越式发展背后,隐藏着两个耐人寻味的知识产权维权现象:
● 维权产业化:催生专业批量维权团队;
● 侵权低成本:导致屡禁不止的重复侵权。
一、矛盾的双生花
笔者经常遇到这样两类典型当事人:
小商户拿着批量维权传票质问:"这些对方从来没用过的商标,凭什么索赔三万?"
研发者捧着技术文档苦笑:"维权成本比侵权损失还高,可能的判赔金额与维权成本跟研发成本完全不成正比。"
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百分之一百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法律。马克思的预言在当代国内知识产权维权中得到实践的印证——当赔偿金从100万跃升至500万,资本便如嗅到血腥的鲨鱼群集聚而来。
而对于真正技术开发者,作品创作者,却因为各种取证难,维权前期成本高,维权难,衡量能力及得失之后,不得不对着侵权“望洋兴叹”。
二、司法的智慧转身
法院系统正在构建精细化的"双轨制":
过滤机制
● 关联案件审查:这两年多地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立案同步需提交同一权利的类似维权案件。甚至有个别法院要求提交同一维权主体的知识产权类维权案件。
● 象征性赔偿:如图片侵权判赔降至几百元。
● 侵权定性不赔偿:仅判决侵权行为,要求删除,声明道歉,不判决经济赔偿。
护航机制
● 多部门联合取证:司法+市场行政监管+经侦等结合方式,跨地区多方位共同取证,固定侵权证据。
● 惩罚性赔偿;对于恶意侵权者,尤其是以侵权为业的,3到5倍的惩罚性赔偿,经典的有新能源汽车案6.43亿的判赔。
● 跨境执法协作。
三、寻找黄金平衡点
我们正在走出一条特色道路:
对"维权生意"提高门槛;
为真实创新降低维权成本;
判赔标准逐步与国际接轨。
就像调节精密的天平,既要避免"维权暴利"的砝码压垮小微企业,也要用"惩罚性赔偿"的秤盘托起创新者的星辰大海。
律师简介
张紫芬
北京京师(厦门)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专业领域: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维权、行政诉讼,民商事合同,产品、服务质量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