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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文章丨家事律师应着眼于服务家庭进而服务个人 更新日期: 2025-05-08 浏览:0

自古清官难断家务事,当个体依照自己的价值观体系评价其他家庭成员,而没有被反馈符合自己逻辑的回应时,矛盾就产生了,因此家庭纠纷的核心是人的价值观冲突。同时,家庭成员之间的价值观冲突往往夹杂了人的情感需求,而人的情感需求是非常主观的,使得每一个家庭都有其自身的运转逻辑,也有其特殊的矛盾根源,无法用统一的标准去评价和认识。

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在家事纠纷中,其强制力的基本功能往往无法得以有效发挥。

举个最常见的例子:当事人提出说要对方净身出户,律师如果仅就事论事回答客户此路不通,又花了很长时间解释为什么此路不通,结果通常是案件没谈成,自己也没了好心情……法官的裁判场景亦是如此:家事案件如果调解无效必须下判,往往双方对判决结果都不满意,当事人将会多番向法官和律师求证……家事律师和家事法官每天的大量精力都在做各种解释,解释法律为什么这么制定,解释实际操作与理想的差异,站在各自的职业立场上解释对方的行为逻辑……

家事案件的当事人在表层需求的背后通常表达的是其付出和回报不对等的愤懑,是每个个体的情感需求混杂价值观冲突的综合需求,所以家事律师的真正战场不在解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法律问题,而在于帮助每个当事人重新梳理混乱的认知状态,尽可能多的回归客观理性后,不留遗憾地做出人生选择,所以说家事律师应着眼于服务人。

人是以家庭为单位构建社会活动的。服务人是根本,服务家庭是目的也是手段。

我们每个人自出生开始都源自家庭,不可避免的要解决原生家庭带来的各种课题;我们通常也要走向家庭,通过家庭投射疗愈自己的创伤,繁衍后代,照料老弱病残,这些落在每个个体身上的课题,恰恰是家事律师老生常谈的业务范围: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婚恋财产分割、意定监护、遗产管理人……

通过近些年的法治建设,公民的主体性权利意识逐渐觉醒,这是先进制度形成的必要前提和必然过程,每个个体只有建立在对自身权利义务范围有清晰认识并可以真正独立决策时,对于家庭的选择才是笃定且充满希望的,当前的低结婚率、低生育率、高离婚率正是迈向这个目标的阵痛反应,因为繁衍生息是刻在人类基因里的本能,追求幸福是人的终极目标……

家庭是财富积累仓库和堡垒,是个体练就组织力领导力的天然试炼场。平衡个体利益和集体利益是经营家庭关系的核心需求。当法治进程推进到今天,家事律师们无论是基于市场竞争还是基于社会职能都需要再往前迈一步,深入走进千家万户,尊重个体需求平衡家庭成员利益,通过促进家庭环境提升满足个体追求幸福的根本需求。

婚家律师圈里流传一句话:不过度介入他人因果。笔者的看法是:律师职业本身半只脚就在他人因果内,若想不被他人因果羁绊,除了需要高超的技艺傍身,更需要高尚的德行立世。

律师简介

李枫律师

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共党员、LQA法商架构师。

业务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类诉讼及非诉讼业务;由婚姻家庭继承衍生的信托、保险、与公司有关各类诉讼及非诉业务;家族财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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