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的通知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文 号:国卫办老龄发〔2024〕26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4年12月04日
生效日期:2024年12月02日
内容摘要:
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是医养结合服务的重要方式。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医养结合发展,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加强服务供需对接,提高协议合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医养结合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