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韶光,法治之花绽放。为深入贯彻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法治素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5月16日,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联合珠海市第八中学共同开展“拒绝校园霸凌,与人为善——预防霸凌”专题普法讲座。京师珠海律所公益委员会主任邝君华律师、吴昕实习律师走进珠海市第八中学,为600余名初一学生开展主题为“拒绝校园霸凌,与人为善——预防霸凌”专题普法讲座。
讲座伊始,邝君华律师以视频的形式使线上线下的学生融入到讲座的氛围,通过询问在场学生是否经历过校园霸凌,谈谈学生印象中的什么是校园霸凌、校园霸凌的危害、勇敢和校园霸凌说“不”、法律责任、以案释法等问题和学生拉近距离,以学生的回答为切入点,带领同学们逐步融入校园霸凌的讲座氛围。用贴地气且简单易懂的语言加上专业的法律见解为学生们带来了一场严谨又生动有趣的普法讲座。讲座摒弃了授课人枯燥乏味的纯讲模式,采用社会真实及典型案例进行讲解,让学生通过发生在身边且已演变成刑事犯罪的同龄人案例更加深入了解校园霸凌产生的法律责任。该方式直击学生最关心、最难把握、最容易忽视的细节问题,让学生意识到校园霸凌不仅只是存在于电视上、网络中,而是真实发生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邝君华律师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校园欺凌的特点和应对措施,使学生们清晰明了的认识到“年龄不是挡箭牌”,决不能把校园欺凌行为简单地当成同学间的打打闹闹或“玩笑”来看待,而应该重视起来,不能使其演变成违法犯罪行为,不能使其危害同学们的身心健康。
吴昕实习律师通过生动的视频动画和贴近生活的案例,引导初一年级的学生们认识学生欺凌的严重性,并学习如何应对学生欺凌。吴昕实习律师则以其丰富的执业经验,结合初一年级学生的年龄特点,深入讲解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区别,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欺凌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同时还特别强调了学生们在预防校园欺凌中的积极作用,提出了“三不”原则:不做欺凌者、不做受害者、不做旁观者。她鼓励学生们积极参与到校园安全建设中,共同维护一个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律师们通过法律知识问答的互动形式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与积极性,让学生们深刻地认识到欺凌行为的严重性及其所导致的不良后果。
此次专题普法讲座不仅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培育学生法治精神,树立正确的人际关系价值观,也为构建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未来,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系列相关普法宣传工作,加强与学校的合作与交流同时做好学生们的“守护神”,让学生在和谐的校园环境中健康成长,系好学生的第一颗扣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