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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文章丨婚内出轨,赠与小三的财产能全部追回吗? 更新日期: 2025-06-11 浏览:0


本文作者:郭星星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然而,现实中常出现一方在婚内出轨,并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的情况。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还可能侵害另一方的财产权益。那么,原配能否追回这些被赠与的财产?如果可以,如何追回?本文将从赠与合同的效力、夫妻忠实义务以及财产追回的方式三个方面展开分析。

一、婚内赠与小三的行为是否有效?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然而,婚内出轨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的行为,其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典》第153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婚外情本身违反社会道德,基于不正当关系产生的赠与行为通常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同时,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一方擅自将大额财产赠与他人,尤其是用于不正当关系,通常会被认定为是无权处分行为。

因此,婚内出轨一方赠与小三的财产,其赠与合同通常因违背公序良俗或侵害配偶财产权而无效,原配有权主张撤销赠与,要求返还财产。

二、如何追回赠与小三的财产?

既然出轨方的赠与行为无效,那么作为原配,应该如何拿回失去的财产呢?

1、提起赠与合同无效之诉

原配可以将小三和出轨方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主张赠与行为无效。法院通常会认定该赠与违反公序良俗或侵害配偶财产权,判决小三返还财产。笔者代理的大多数此类型案件,都是以这个思路去主张,最后都获得了支持。

2、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如果赠与行为未被明确认定为无效,原配还可依据《民法典》第985条,主张小三取得财产属于不当得利,因其无合法依据获得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返还。虽然该主张也是有法可依,但是笔者还是不建议按照该角度主张,该主张还需要明确列明赠与行为没有被认定为无效且没有其他合法理由获得财产。

3、收集证据是关键

无论我们通过哪种路径主张追回财产,都离不开证据的支持,我们要将客观事实变为法律事实,原配需提供从以下角度来提供证据:

(1)出轨证据: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证明婚外情关系。

(2)财产赠与证据:转账记录、购房合同、奢侈品购买凭证等。

(3)夫妻共同财产证明:工资流水、房产证、银行账户信息等。

4、能否追回全部赠与财产?

每每遇到此类案件,大多数赠与财产的表现形式都是多种多样,有转账、现金、买房、购买珠宝、购买车辆、购买奢侈品、购买家电、支付装修款等等,那么这么多的赠与方式,是否可以全部追回呢?只要证据充分,原配基本可以追回大部分甚至全部被赠与的财产。

三、结语

婚内出轨并赠与小三财产的行为,不仅违背道德,更侵害了配偶的合法权益。法律对此类行为持否定态度,原配完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追回财产。关键在于及时行动、固定证据,并借助专业律师制定最优诉讼策略,以最大程度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简介

郭星星律师

律师简介

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党支部书记,婚姻家事法律事务部主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高级企业合规师,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天津市滨海新区法院特约调解律师,天津市宝坻区村居法律服务顾问律师,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沽街道法律服务顾问律师,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公益值班律师。

专业领域

争议解决与婚姻家事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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