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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文章丨浅析对担保人的法律权益保护 更新日期: 2025-05-26 浏览:0


一、引言

担保架起了资金需求者与提供者之间的桥梁,推动了资金的流通。担保人以自身信用或特定财产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增强了债权人对债权实现的信心。但在这一过程中,担保人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其法律权益在多方面存在遭受损害的风险。因此,加强对担保人法律权益的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担保人的法律地位与责任承担

(一)担保人的法律地位

在担保法律关系中,担保人处于一种特殊的中间地位。担保人通过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建立起担保债权债务关系,对债权人负有担保责任;担保人又与债务人存在着某种关联,这种关联可能基于委托关系、情谊关系或其他约定。担保人并非主债务的直接责任人,但在债务人违约时,需依据担保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其法律地位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权益保护的复杂性。

(二)担保责任的承担方式与范围

保证责任: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抵押责任:抵押人以其提供的抵押物为限承担担保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担保的范围同样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除非抵押合同另有约定。

质押责任:出质人将质物交付给质权人占有,以质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担保责任。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有权依法以质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质物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担保的范围与抵押担保类似,可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

三、担保人法律权益面临的风险

(一)来自债务人的风险

债务人违约风险:这是担保人面临的最主要风险之一。债务人可能由于经营不善、市场环境变化、个人财务危机等原因无法按时履行债务,此时担保人需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这就可能导致自身财产遭受损失。

债务人欺诈风险:债务人可能通过欺诈手段诱使担保人提供担保。如债务人故意隐瞒其真实的财务状况、经营困境或债务负担,向担保人提供虚假的信息,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担保合同。在此种情况下,债务人一旦违约,担保人将陷入困境,承担沉重的债务责任,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来自债权人的风险

债权人未履行通知义务: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如延长债务履行期限、增加债务金额等,可能加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若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担保责任。但实践中,债权人可能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导致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了超出预期的还款责任。

债权人不当行使权利:债权人在行使担保权利时,若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可能损害担保人的权益。就如在实现抵押权时,债权人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拍卖、变卖抵押物,导致抵押物价值被不合理压低,影响担保人的追偿权。或者债权人在担保期间内怠于行使权利,导致担保物价值减损,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范围也会随之扩大。

四、我国现行法律对担保人权益保护的规定

《民法典》对担保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为担保人权益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在保证方面,明确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规定了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等权利。在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权方面,详细规定了担保物权的设立、变更、实现等程序,同时保障了担保人在担保物权实现后的追偿权。除《民法典》外,还有相关司法解释也对担保人权益保护作出了规定。种种规定都旨在防止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不正当手段损害担保人的权益。

五、现有法律保护的不足

(一)追偿权实现困难

虽然法律赋予了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但在实践中,追偿权的实现面临诸多困难。一方面,债务人可能因经营失败、破产等原因丧失偿债能力,担保人即便通过诉讼获得胜诉判决,也难以实际执行到财产。另一方面,对于追偿权的行使程序、执行措施等,法律规定不够细化,导致担保人在追偿过程中可能遭遇各种障碍,如执行周期长、成本高、力度不足等问题,使得追偿权往往难以得到有效实现。

(二)信息披露与知情权保障不足

在担保关系中,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以及主合同的变更等信息的知情权至关重要。然而,目前法律对于债权人向担保人披露信息的义务规定不够严格,担保人获取信息的渠道有限,担保人得知的信息有限。债权人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意主动向担保人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导致担保人在评估担保风险时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地位,难以准确判断担保行为可能带来的风险,从而无法有效保护自身权益。

六、完善担保人法律权益保护的建议

(一)完善追偿权保障机制

优化追偿权行使程序:简化担保人追偿权的行使程序,降低追偿成本。增加追偿权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对于追偿权纠纷案件,尽量缩短审理周期;建立追偿权执行绿色通道,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担保人能够及时实现追偿权。

(二)强化信息披露与知情权保障

明确债权人信息披露义务:可以设置相关规定,规定债权人在担保关系成立前及存续期间,有义务向担保人如实披露债务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以及主合同的变更等重要信息。减少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担保责任并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担保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债务人的信用信息、财务状况、负债情况等数据,担保人可以通过该平台便捷地查询相关信息,以便更准确地评估担保风险。对担保交易进行记录和公示,增强担保活动的透明度,规范担保市场秩序。

七、结论

对担保人法律权益的保护,不仅关乎担保人个体的利益,更对整个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具有深远影响。在未来,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担保制度也将不断发展演变。我们应当持续关注担保人权益保护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配套措施,加强对担保活动各环节的监管,切实保障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担保制度在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促进资金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有效配置,为市场经济的繁荣稳定提供坚实的保障。

作者简介

张依 实习律师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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