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婚罪是什么?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即为有配偶的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是毋庸置疑的重婚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算不算重婚行为?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认为,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构成重婚罪的情形包含三种情形,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配偶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和明知他人有配偶者与之结婚。
2法律要点
01什么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为目的同居,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首先,有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上的扶助或是相互的经济上往来;其次,有供同居生活的公开或隐秘的场所;再次,有一起居住的事实,持续、稳定的同居时间,不能是短短的几个月,这个时间上的规定应结合案情来判断。男女双方是以夫妻为目的的同居生活是主观上的意愿,单纯的“借腹生子”,因没有以夫妻同居生活的意愿,不算重婚。
02有配偶者与他人临时的同居生活如何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显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拆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
03有重婚事实的情况如何提告?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自诉是指自己拿着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
04重婚罪需要提交哪些证据呢?
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对外以夫妻身份相称,且周围的人也认为是夫妻的,或是虽未登记结婚,亲戚朋友都知情、一定范围内知晓的结婚仪式等等,这些证据材料中有可以认定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形,可用以证明重婚的事实。
05起诉重婚罪后能否撤诉?
从重婚罪起诉主体做不同的处理:
1.由检察机关提起重婚罪诉讼,则属于公诉案件,作为婚姻受害方的当事人无资格提出撤诉;
2.由婚姻受害人自己提起重婚罪指控,则属于自诉案件,受害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撤诉,被告可免于处罚。
律师简介
陶冶 北京市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陶冶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专业,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成为专职律师,现为北京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6年通过国家心理咨询师考试,成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从业以来,始终本着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的工作原则,办理过多起刑事辩护、民事侵权、债务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同时在税务领域也拥有独到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