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756-8812662
律所动态丨京师律师代理黄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获不起诉 更新日期: 2022-07-15 浏览:527



案情介绍

日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钱生钱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至2018年10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共计人民币122亿余元。黄某于2016年7月入职日新控股集团,作为公司的投资顾问,黄某利用职务之便参与公司吸收公众存款活动。经司法审计其任职期间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数额为人民币170万元。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为防止检察院突然起诉,辩护人第一时间向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委托手续并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交了第一份辩护意见。之后辩护人注意到黄某在口供中多次提到自己吸收的金额只有30万元左右,这与指控的170万元差距甚大。与黄某电话沟通后,发现产生差距的原因是存在严重挂单情况,于是辩护人立即向黄某发出了面谈邀约。

与黄某第一次见面时,辩护人才了解到黄某的个人情况。黄某从小被领养于四川山区,被养父母抛弃后与外婆相依为命,仅上了两年学就辍学在家。长大后被迫来京务工,由于辨识能力弱,选择了错误的工作。黄某坎坷的经历深深打动了辩护人,王志华律师决定帮助黄某改变其人生轨迹。

辩护人首先协助黄某查找转账记录以证实挂单情况的真实性并将相关证据提交检察机关。之后,辩护人情理并重说服公诉人,确认黄某没有能力独自完成合同的签订,以此达到有效辩护。期间,辩护人找到了两起与黄某相似情况而不起诉的案例,从而增加了不起诉的砝码。最后,经过律师的努力,检察院最终对黄某做出不起诉决定。辩护人的工作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也得到了公诉人的赞赏。

办案心得

刑辩律师办案的背后承载着一个人的一生,律师在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的同时,更要对当事人的人生负起重要责任。黄某命运坎坷,受人唆使误入歧途,京师律师透过案件看到了黄某良善的本质,以全方位的辩护角度帮助他避免了刑事处罚,理中含情,引导其重新走上正确的道路。这次经历将成为黄某人生中的一次重大转折,相信他在日后的工作中会更加怀抱感恩之心,奉献社会。

律师介绍

京师律所专职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京师律所刑委会理事、副秘书长、证劵期货研究中心研究员,执业十三年,专业从事刑事案件的辩护、代理,处理了大量刑事案件。擅长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类案件、涉黑案件等各类刑事案件,在十几年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咨询热线
咨询热线: 0756-8812662 0756-8812686
留言咨询
来访路线
公众号
小程序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