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文 号:粤府函〔2020〕381号
文件属性:地方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0年12月29日
生效日期:2020年12月29日
内容摘要:
为建立健全广东省药品安全事件应对机制,有效预防和科学处置药品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减少药品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20201229广东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