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尚未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 号:国药监药管〔2020〕25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0年11月20日
生效日期:2021年1月1日
内容摘要:
执业药师是开展药品质量管理和提供药学服务的专业力量,是合理用药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国家药监局不断加强执业药师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持续推动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积极发挥执业药师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方面的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执业药师队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部分地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国家药监局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