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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文章丨两高新规(2026):员工行贿与单位责任认定全解! 更新日期: 2026-04-23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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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5月1日起,一个你可能从没注意过的漏洞,被彻底堵上了。以后,员工行贿,公司买单。老板说“我不知道"——没用。职业经理人觉得“我只是打工的"——也没用。这篇文,帮你把新规则一条条拆清楚。

? 一个让无数老板后背发凉的真实问题

我先问你一个问题:

你的销售员,为了拿下一笔订单,给了对方采购负责人10万回扣。

这事你完全不知道,公司也没授权过。

如果东窗事发,你的公司会不会被判单位行贿罪?

2026年5月1日之前,答案是:有可能,但要看具体情况。

2026年5月1日之后,答案是:大概率会。

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6号),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是近年来对民营老板影响最大的司法解释之一。

结合最高检4月13日发布的第六十一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47-251号),我今天帮你把老板最该知道的新规则,一次性拆清楚。

⚖️ 一、2026年5月1日起,法律发生了哪些关键变化?

? 五条老板必须知道的新规则

逐条拆解:

? 规则一:员工行贿,企业买单

这是本次解释最重磅的一条,没有之一。

以前:单位行贿罪的认定,通常要求“单位集体决定"或“利益归单位"。如果是一线业务员私自行贿,老板确实可能不知情,单位犯罪不一定成立。 2026年5月1日之后,《解释二》第十六条明确规定:

单位实际控制人或者主管人员决定,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认定为单位行贿罪。

翻译成人话:老板,你管好你的人。你不管,就是你的责任。

更狠的是:即便是一线业务员背着老板偷偷行贿——只要是为了拿订单、为了公司业务、钱是从公司账上出的——公司照样构成单位行贿罪。

典型案例:云南某医疗器械公司,销售员为了进医院行贿110万。

最终结果:企业罚金25万 + 老板获刑10个月缓刑1年 + 罚金15万

老板说“我不知道"——法院说:这不够。

? 规则二:主管授意即算单位犯罪

《解释二》第十六条第二款,实际上确立了一个“推定知情"原则:

只要你作为老板或高管,对员工行贿行为“知情默认"或“应当知情未采取措施",就可能被认定为“主管人员决定"。

这意味着什么?

你的销售总监跟你说:“老板,这家医院不好进,我可能需要'打点'一下。"

你沉默,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

这种沉默,在2026年5月1日之后,可能就是“授意"的证据。

? 规则三:责任穿透,层层追责

《解释二》确立的追责逻辑是从上到下,一追到底

一线医药代表/销售员 → 直接追责

中间管理层 → 直接追责

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 → 逃不掉

董事会/决策层 → 逃不掉

双罚制:既罚单位(企业罚金),又罚个人(老板/高管有期徒刑+罚金)。

连带责任:单位出了事,实控人、高管一层都跑不掉。

? 规则四:取消双标,民企与国企同罪

以前的法律实践中,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行贿受贿的认定标准、量刑尺度上存在一定差异。

2026年5月1日之后,这种“双标"基本取消。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量刑标准完全对标公职人员:

  • 有期徒刑、罚金、没收财产——一样都不少

  • 没有“民营企业可以轻罚"的空间了

? 规则五:医疗领域入罪门槛直接砍半

这是专门针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行业的重磅炸弹。

对医生来说,3万元回扣就可能被追刑责。对药企来说,10万元回扣就构成单位行贿罪。

? 二、五种新型隐性受贿,老板必须学会识别

最高检4月13日发布的第六十一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47-251号),揭示了五种新型、隐性受贿模式。

这些模式在商业社会中非常普遍,很多老板可能从来没意识到——这些行为,在新规背景下,风险已经大幅上升。

? 五种新型隐性受贿一览

逐条拆解:

? 虚增交易环节型:你的合作方,可能是官员的“白手套"

案例:某省厅副厅长王某,利用职权为三家发电公司谋取利益后,安排其妻子设立公司,不开展实质经营、不承担市场风险,仅作为中间商赚取差价。三家公司最终获利3395万元,王某妻子从中分得3395万元

老板要注意的:如果你在商业合作中,发现合作方是一个“看起来不做事但就是能拿到订单"的公司,这家公司的背后,很可能藏着官员的近亲属。与这种公司合作,你的商业对手完全可以举报你“行贿"。

? 放贷收息型:超出市场利率的借款,可能是行贿

案例:某银行行长黄某,向有求于他的企业主林某以月利率3%出借800万元,而林某向其他人借款的正常利率最高为月利率2%。高出1%的利息部分57.5万元,被认定为行贿受贿。

老板要注意的:如果你或你的企业向官员或国企负责人借款,利率明显高于市场水平,这个“高息",可能被认定为变相的行贿受贿。反过来,如果官员向你“出借"资金,你也一样要小心。

? 房产增值收益型:以购房为名的利益输送

案例:某国企总经理蔡某,利用职务便利为某公馆项目提供帮助后,在没有购房能力的情况下,支付20万元定金“锁定"两套总价约2000万元的房产,不签合同、不付款、不承担风险。房价上涨后转手出售,实际获利504万元

老板要注意的:在商业合作中,如果你帮官员以低价锁定房源、或者协助“一手更名",这不是帮朋友忙,这是在帮他洗钱,也是给自己埋雷

? 入股收益型:保本保息的“干股",本质是受贿

案例:某副市长何某,帮助某实业公司低价拿地后,获得该公司与他人合资项目1%的股权。这1%股权不参与经营、不承担风险、享受年收益率22%的固定回报。7年间共获利287.1万元,全部被认定为受贿。

老板要注意的:如果你在商业合作中,给官员或其亲属安排了“不出钱、稳赚钱、不担风险"的股权或收益安排,这就是典型的行贿。而《解释二》之后,这类行为的认定标准更加明确,追责更加严格。

? 原始股收益型:上市前的“馈赠",是最贵的礼物

案例:某学院党委副书记孙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两家公司谋取利益后,以462万元认购66万股原始股(约定上市不成功退还本金),上市后出售股票获利6411万元;又以500万元认购158万股原始股,获利1936万元。孙某最终被判无期徒刑

老板要注意的:如果你在IPO前夕,将原始股认购资格“赠送"给官员或官员推荐的人,这不是人情,这是行贿,金额可能大到让你倾家荡产

✅ 三、老板们从今天起必须做的六件事

新规5月1日才正式施行,但“春江水暖鸭先知"——

聪明的老板,现在就开始布局。

?️ 行动清单

✅ 第一:立刻审查公司的销售激励和佣金制度

你的销售团队靠什么驱动业绩?高额提成?灰色回扣?佣金制度设计不合理,就是公司最大的法律隐患。

请你的法律顾问,把所有涉及第三方的佣金、提成、回扣条款全部过一遍。

✅ 第二:核查所有合作方背后的“实际控制人"

做生意讲究“关系"。但你得知道,你合作的这家公司,真正的实际控制人是谁?有没有官员近亲属藏在背后?

盲目的“关系"可能是未来的定时炸弹。

✅ 第三:在公司内部建立“廉洁承诺"制度

要求所有员工签署《廉洁从业承诺书》,明确告知:员工行贿,企业买单;员工行为,企业有责。

这一步,是在关键时刻证明你“不知情"的证据

✅ 第四:建立重大商业安排的合规审查流程

超过一定金额的合作——特别是涉及中间商、服务费、渠道费、咨询费的——必须经过法律合规审查

不要等出事了才找律师。最好的法律服务,是提前挡住风险

✅ 第五:审查所有涉及官员或国企的合作安排

如果你的业务涉及政府采购、国企合作、医疗教育等高风险领域,每笔大额交易都值得做一次“刑事合规扫描"

检例247-251号里的五种新型受贿,任何一种落到你头上,都是灾难

✅ 第六:给自己和核心高管上一道“个人防护"

公司出事,老板个人难逃。但个人资产保护和刑事责任规避,是两件不同的事。

找专业律师,提前规划:哪些资产是你的“家庭保底"?哪些决策你不能亲自参与?

新规时代,老板比任何时候都需要一个好律师。

最后说一句:

2026年5月1日之后,做老板的,要比以前更懂法、更守法、更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

以前“打擦边球"的老板,要么改正,要么承担后果。

时代变了,规则变了,最好的防守,是提前知道规则在哪里

?️ 关注「我们」,做懂法的老板。

? 你的公司有没有涉及高风险领域的合作安排?是否存在潜在的廉洁风险?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或直接私信咨询。

郑东红律师

?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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