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 号:药监综妆〔2024〕67号
文件属性: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3日
生效日期:2024年08月13日
内容摘要:
为了加强化妆品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妆品(含牙膏,下同)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机制,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已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印发之日起施行。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