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尚未生效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国卫办医政发〔2024〕16号
文件属性: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04日
生效日期:2024年11月01日
内容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不良事件管理工作,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门(急)诊医疗质量管理的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推动门(急)诊医疗质量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以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定。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门(急)诊诊疗信息页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