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3日,《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经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批准正式发布,并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关于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的团体标准,对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评价方法、评价流程、评价指标等提供了全面、细致的规范标准,是中小企业合规建设领域的一项创新性举措。
图: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关于批准发布《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的公告
《标准》的起草工作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49家单位以及1140多名专家共同完成,凝聚了全国各行各业专家的智慧和心血。京师(太原)律所张楠律师作为起草专家组成员全程参与了该《标准》的起草、讨论、修订和定稿工作。
由于之前国内尚没有一个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进行评价的标准,在起草过程中,起草专家组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调研,突破了没有先例可循的困难,《标准》的准备、立项、编制、审议等各环节工作均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开展,对制定工作提出了诸多挑战。经过起草专家组反复沟通讨论、交换意见,实地调研温州、嘉兴等地中小企业产业园区,深入了解中小企业经营发展实际,分别针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合规管理体系制定了不同的评价标准,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空白。
《标准》紧密围绕中小企业经营发展实际和合规建设现状,切实抓准中小企业合规建设的突出问题、关键环节,科学设计评价指标,兼具探索性、实践性、创新性。未来《标准》的内容将通过评价活动,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标准》已正式于7月1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将有规可循、有据可依,是中小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的里程碑,它提供了一套全面且完善的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评价方法论,既符合中小企业当前发展阶段实际,同时也具备中小企业合规建设长远发展的前瞻指导意义。《标准》的实施将切实促进中小企业的合规经营和高质量发展,护航中小企业规范发展,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图:团体起草人证书-张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