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蒋杰律师
前言
近年来,以“剧本杀”“密室逃脱”为代表的剧本娱乐经营活动快速发展,即便是疫情也抵挡不住剧本杀行业的强势增长,相关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剧本杀”市场规模达170.2亿元,预计2022年将达238.9亿元,同比增长40.4%。
但是随着剧本杀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出现了一些不良内容及安全隐患,比如一些剧本杀活动涉及色情、暴力、恐怖等违法违规内容,部分场所还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随着2021年11月17日,上海市文旅局率先向社会公布《上海市密室剧本杀内容备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该文件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宣告了密室剧本杀行业步入了强监管时代,随后各地陆陆续续开始针对剧本杀出台管理规定。2022年2月25日辽宁省发布《辽宁省密室剧本杀管理规定(试行)》、2022年4月1日文化和旅游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剧本娱乐经营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五部委通知》),本文将立足剧本娱乐经营活动的强监管政策背景下,来探索剧本杀行业未来的合规发展之路。
《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一、经营范围确定为剧本娱乐活动
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是一家企业合法经营的第一步,但是很多经营单位在第一步工商登记上面就存在错误。《五部委通知》明确了从事剧本娱乐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剧本娱乐活动”。目前大部分的密室逃脱、剧本杀经营单位的经营范围都存在登记错误的问题,有的登记成室内娱乐活动服务、娱乐场所、游艺娱乐活动、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棋牌室服务等,这些经营范围未登记准确的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将经营范围变更成剧本娱乐活动。
二、落实备案管理制度
监管新规中对剧本娱乐活动经营单位提出了严格的审核制度,包括经营单位自身的自审制度和向文化和旅游局的备案登记制度,通过经营单位自我审查和政府监管双重措施,来确保内容和活动的合法性。此次监管实体对象落在剧本娱乐活动的经营单位,而略过了密室设计方、剧本创作方、剧本发行商、剧本分发平台等其他主体,监管机构也是考虑到经营单位是直接面对剧本方和玩家,只要经营单位能够合法经营就能达到良币驱逐劣币的效果,从而保证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1. 建立常态化的内部自审机制
上海、辽宁等地的规定和《五部委通知》均要求剧本娱乐经营单位在内部建立内容自审制度,自审的主体是经营单位自身发起,审查对象是对“经营中使用的剧本、设置的场景、提供的服装和道具等内容”进行审查,其中《五部委通知》对自审对象的范围更宽,将“表演”也纳入了经营单位的自审范围,来保障剧本杀内容和活动的合法性。上海市还率先提出了具体的自审措施——要求经营单位配备内容审核人员,实施相应的技术监管措施来进行审查,其他地区可以参照上海的自审措施,在内部建立常态化的自审机制。
结合上述自审制度和经营实际,未来对剧本杀行业的店长将提出更高的要求,因为剧本杀店长作为经营单位的直接责任人,需要参加必要的培训并且要求在选择剧本时进行审查,上述规定也对行业协会提出了要求,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规范,指导会员单位加强内容自审和从业人员培训,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具体法律条文如下:
2. 强制登记备案制度
剧本娱乐经营单位在自审后还需要向监管机关主动备案,由剧本娱乐经营单位所在地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剧本娱乐经营单位的内容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自审工作是经营单位内部常态化机制,而登记备案工作是只有在特定条件才需向监管单位申请,比如在经营单位开始营业或者剧本脚本上架(包括已上架的剧本脚本在上架后改动主要内容后重新上架)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将剧本脚本名称、作者、简介、适龄范围(保护未成年人)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报经营场所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备案即可。针对之前的行业乱象,国家围绕剧本的版权和内容合法性两大主要结构,正在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剧本经营活动监管体系。
备案时需要向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交剧本备案登记表、剧本、版权合法性证明等资料(如下图)。
三、保障剧本内容安全
剧本是剧本杀的灵魂,一个高质量的剧本将给玩家带来舒适的游戏体验,恶俗的剧本将会危害玩家的身心健康,因此审查剧本内容是政府监管的重点。政府鼓励创作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剧本脚本,但是严厉打击存在违规内容的剧本脚本,此次政府监管政策也是给剧本内容明确标注了禁止区域,详细列举了剧本内容不得出现的内容。如果执法机关在在检查中发现剧本内容存在违规内容的,会立即下架有关剧本,如果发现有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还会移送相关行政部门处理。下面是各个监管政策的具体规定:
辽宁和上海关于内容和行为的禁令规定是相同的,采取列举式的方式明确规定了“情节十不得”和“行为四不得”,《五部委通知》虽然并未直接列举禁止内容,而是规定剧本娱乐经营活动不得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但是实际禁止的内容都是几乎一致的,上述规定基本上参照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这是由于剧本杀虽然作为一种新型的娱乐形式,但是还是存在类似出版物以及营业性演出的部分元素,未来如果其他地区出台地方性的剧本杀管理规定,禁止内容估计也会作出类似规定。作为密室剧本杀从业者,尤其是受监管的经营单位,应当深刻理解“情节十不得”和“行为四不得”,并在创作、改编、发行、购买、经营等环节严加把控,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四、保护未成年人安全
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在各个领域的立法也都有体现,剧本杀行业也不例外。首先年轻人是剧本杀的主要用户群体,剧本杀不断追求着超强的沉浸体验,未成年人自制力相对较弱,在“剧本杀”游戏过程中,未成年人很容易沉迷在游戏之中对游戏上瘾,影响学习和生活;其次剧本杀内容及场景所包含的元素跨度较广,里面可能充斥着部分不适合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剧情,因此在监管政策中,要求经营单位对未成年人作出特殊保护,我国开始实行剧本分级制,在剧本脚本设置适龄提示,标明这个剧本的适龄范围,剧本或者场景不适宜未成年人玩的,要在显著位置予以提示,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玩耍。同时对未成年人的消费时间也作出了限制,只允许经营单位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其他时间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因此经营单位在营业过程中要注意查验消费者的身份年龄信息,将店里的剧本分级,严禁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
五、强化安全主体责任
剧本杀工作室和其他娱乐场所一样,生产安全、内容安全是经营底线,剧本娱乐经营单位需要履行安全主体责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安全要求,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等手续;需要常态化开展火灾风险自知、自查、自改,提高紧急情况下的组织疏散逃生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切实履行安全提示和告知义务,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安全运营。监管政策命令禁止在居民楼、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等地从事剧本娱乐经营活动。
并且此次监管政策采取多部门分工明确、协同监管的原则,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内容管理和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督促剧本娱乐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公安机关负责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负责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消防救援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注册登记等工作。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等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和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随着剧本娱乐经营活动监管政策不断颁布,文化和旅游部正在建立全国范围内的监管体系,整治行业乱象有利于规范行业发展,从而更好地迈向产业升级阶段,行业从业者应尽快摒弃过去发展中不合法、不合规的行为,走向合规经营之路,共同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迈向更加广阔的空间。
蒋杰律师
京师深圳律所数字经济法律事务中心 副秘书长
京师深圳律所新媒体法律事务部副主任
深圳市网络直播协会法律专家顾问
教育背景: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专业领域:蒋杰律师主要在直播电商行业、游戏行业、影视娱乐等领域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并持于专注于文化娱乐行业法律事务。
专业著作:《新媒体运营 法律的规制与保护》,法律出版社2022年1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