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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法律大数据分析与风险防控报告 更新日期: 2022-01-21 浏览:522


目 录

一、前言

二、广东省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检索分析

三、广东省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可视化数据分析

四、重点案例裁判观点采撷

五、追索权的行使

六、追索权的限制

七、附录

八、结语

前 言

票据纠纷分为票据权利纠纷和非票据权利纠纷。票据追索权纠纷是两大类票据权利纠纷之一,因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引发的纠纷在实务中并不少见。所谓票据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行使付款请求权不获实现,或有其他法定原因时,在保全权利的基础上,向其前手请求支付票据金额、利息及有关费用的权利。《票据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通常情况下,以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时间为标准,追索权可以分为期前追索权和到期追索权。到期追索权是指汇票的持票人在到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付款人拒绝付款的情形下,持票人向出票人、背书人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要求支付汇票金额、利息和有关费用的权利。而期前追索则是将持票人要求付款的时间提前,在法定事由出现时,即便汇票尚未到期,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商业上的交易习惯不断更新变化,其中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在市场交易中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便是因此而产生的各种纠纷,票据追索权的作用也逐步体现出来。

京师律师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Alpha数据库所公开的2018年1月-2021年12月在广东省范围内涉及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3277份裁判文书进行分类、整理、对比分析。总结出样本的诉讼基本状况及其原因,并详细分析诉讼背后的裁判思路以及应诉策略。最后站在法律从业者的角度,准确把握票据追索权的行使问题,作出有利于票据追索权纠纷相关风险防控策略。最终形成本报告,为双方提供借鉴和参考。

本报告以2022年1月14日24时为时间节点在中国裁判文书网、Alpha法律数据库以及北大法宝-司法案例数据库获得的上网裁判文书为统计数据来源,由于裁判文书的实时更新、上传滞后性等因素影响,致使各地法院实际审结案件数量与其上传公布案件数量不一致,故本报告对于数据分析的结果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异。

广东省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检索分析

(一)检索条件

1.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Alpha法律数据库、北大法宝-司法案例数据库

2.地域范围:广东省

3.案件类型:民事-票据追索权纠纷

4.文书类型: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其他文书

5.时间区间:2018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6.关键词:票据追索权纠纷、广东省

(二)检索结果

根据上述条件进行检索,从上述数据库中一共检索到裁判文书3277份,其中,裁定书有1514份,判决书有1657份,调解书有76份,通知书有21份,其他文书有9份。以上数据于2022年1月14日从上述数据库获取。

广东省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可视化数据分析

(一)近三年案件年度案件审结变化趋势

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的案件在近三年的审结情况为:2018年有718件;2019年有1335件;2020年有740件;2021年有484件。

总体上看,广东省票据追索权纠纷的年均案件数量较多,在2019年后由于全球经济环境动荡,该类纠纷也有所减少。

(二)行业分布情况分析

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中涉及票据追索权纠纷的行业分布情况为:当事人涉及制造业的案件有1427件,占比49.6%;当事人涉及批发和零售业的案件有644件,占比22.38%;当事人涉及金融业的案件有317件,占比11.02%;当事人涉及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案件有281件,占比9.77%;当事人涉及建筑业的案件有208件,占比7.23%。

总体上来看,票据追索权纠纷牵涉到行业种类较为多样,尤其是在制造业引发此类纠纷的概率较大,应当重点关注。

(三)审理程序分析

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中:一审的案件有1936件,占比59.08%;二审的案件有907件,占比27.68%;再审的案件有28件,占比0.85%;其他程序的案件有6件,占比0.18%;执行程序的案件有400件,占比12.21%。

总体上看,广东省对于票据追索权纠纷的处理主要是采用了诉讼的方式,可见,票据追索权纠纷更依赖于法律途径来解决矛盾,另有部分案件启动了执行程序。

(四)审理期限分析

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的案件审理情况为:在30天以内得以审结的案件有239件,占比14.09%;在31-90天审结的案件有692件,占比40.8%;在91-180天审结的案件有475件,占比28.01%;181-365天审结的案件有211件,占比12.44%;365天以上审结的案件有79件,占比4.66%。

总体上来看,广东省对于票据追索权纠纷主要通过诉讼来解决,审理期限主要集中在31-180天。可见该类纠纷的解决时间一般较短,并非长期拉锯的矛盾。

(五)标的额分析

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的标的额情况为:标的额为10万元以下的案件有422件,占比22.81%;标的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案件有1055件,占比57.03%;标的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的案件有142件,占比7.67%;标的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的案件有173件,占比9.35%;标的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案件有31件,占比1.68%;标的额为1千万至2千万的案件有27件,占比1.46%。

总体上来看,广东省票据追索权纠纷的标的额有大有小,涉及多个数额段,大部分案件是在10万元至50万元,也有部分案件达到千万元以上。相较于其他票据纠纷,票据追索权纠纷的标的额一般较小。

(六)审理结果分析

1.一审裁判结果分析

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的案件裁判结果情况为:诉求被全部或部分支持的案件有1133件,占比58.52%;当事人撤回起诉的案件有403件,占比20.82%;诉求被全部驳回的案件有95件,占比4.91%;被驳回起诉的案件有104件,占比5.37%;裁判为其他结果的案件有201件,占比10.38%。

总体上来看,票据追索权纠纷在诉讼时被支持的案件相对较多,但也有部分案件撤回起诉,说明票据追索权纠纷具有可诉性但也存在起诉不合理的情形。

2.二审裁判结果分析

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的案件二审裁判结果情况为:在进入二审阶段的案件中,维持原判的案件有550件,占比60.64%;改判的案件有82件,占比9.04%;上诉人撤回上诉的案件有247件,占比27.23%;其他结果的案件有24件,占比2.65%;被发回重审的案件有4件,占比0.44%。

总体上来看,在进入二审程序的案件中,维持原判的案件较多,获得再救济的概率相对较小。

3.再审裁判结果分析

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的案件在再审阶段的裁判结果情况为:从整体数据来看,进入再审的案件较少。其中,驳回再审申请的案件有20件,提审/指令审理的案件有5件,改判的案件有2件,撤回上诉的案件有1件。可见再审程序在票据追索权纠纷中适用率及改判率均极低。

4.执行裁判结果分析

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的案件在执行阶段的裁判结果情况为:从整体数据来看,启动执行程序的案件适中。其中,裁判结果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有145件,占比36.25%;裁判结果为财产执行的案件有80件,占比20%;裁判结果为执行完毕的案件有67件,占比16.75%;裁判结果为终结执行的案件有67件,占比16.75%;裁判结果为其他结果的案件有31件,占比7.75%;裁判结果为其他执行裁判结果的案件有10件,占比2.5%。可见执行程序的结果存在多样性,并非单一的终结执行程序。

(七)高频实体法适用分析

补充说明:筛选的案件事实部分发生于2020年以前,而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部分案件争议的法律事实发生于民法典施行前,故应适用当时的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通过分析数据得知,本报告样本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十条被引用次数最多,为1184次,该法规中其他条款也被多次引用。另,与票据付款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被多次引用,如关《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该类纠纷案件在实践中虽存在一些难点,但所适用的实体法较为统一。

编委会

主编

邵雷雷 京师北京总部高级合伙人、分所管委会主任

左胜高 京师北京总部高级合伙人

副主编

秦 威 京师珠海律所法律研究院院长

王岩飞 京师深圳律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京师深圳律所法律研究院院长

陈 修 京师深圳律所执行主任

执行主编

孙统彪 京师珠海律所执行主任、京师深圳律所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

编委成员

吴小潘 京师深圳律所法律研究院副院长

王华营 京师珠海律所执业律师

江炜格 香港中文大学中国商法硕士

刘乔妙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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