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法律研究院院长
曾在江苏(常州)执业10年,担任长春吉大正元(003029)主要股东、苏州大和(日资)等多家企业、私人法律顾问。
1. 代理苏州市姑苏区法院首例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为当事人挽回全部损失;
2. 代理股东与常州某某电机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历时两年,为当事人获取600万元的补偿;
3. 代理股东与北京某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4. 代理**广告公司诉常州市某某区城市管理局承揽合同纠纷,追回多年前的百万元工程款;
5. 代理苏州歌第娱乐、无锡明乐迪娱乐、常州广电大陆国旅等多起案件;
6. 代理老人起诉香港某某保健品公司及大陆公司,为老人追回损失,并获得十倍赔偿;
7. 列席中电建振冲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股东会并发表意见。